《朝花夕拾》舊名《舊事重提》,是作家魯迅所寫,意思為早晨的花晚上拾起,全書共十篇,而十篇中的《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》,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。
文章中的百草園是作者魯迅童年時的樂園,那碧綠的菜畦,光滑的石井欄,高大的皂莢樹和紫紅的桑葚是許多人童年時代的一部分,所以看這一篇文章時,總會生起親身體會過的滋味。
獨屬于盛夏的蟬鳴回蕩在耳邊,肥胖的黃蜂伏在菜花上,輕捷的叫天子忽然從草間竄向云霄,這些都不必言說,畢竟單是旁邊的泥墻根一帶,就足以讓我感到無限的趣味。魯迅小時候在百草園里聽蟋蟀彈琴,拔何首烏,還和閏土一起在雪地里捕鳥,這些趣事讓讀者感受到了魯迅童年生活的自由和快樂。
文章中還寫了作者魯迅求學的地方———三味書屋,經(jīng)魯迅的描寫我們知道了那里的教書先生是一個高而瘦的老人,須發(fā)都花白了,還帶著大眼鏡。
魯迅小時候因為好奇于是探索著三味書屋,他發(fā)現(xiàn)那后面也有一個園,雖然小,但在那里可以爬上花壇去折臘梅花,也可以在地上或桂花樹上尋蟬蛻。我們通過書中的文字能知道魯迅先生小時候會捉蒼蠅喂螞蟻的事,這段文字為認真閱讀的讀者增添了許多趣味。
《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》呈現(xiàn)了作者魯迅先生對童年生活的懷念,也為讀者描繪了一個妙趣橫生的童心世界。